貨號:A2010
規格:1 ml、10ml
內容成分:
溶液 A 濃縮液(20×) 1ml/10ml
溶液 B 濃縮液(20×) 1ml/10ml
溶液 C 濃縮液(20×) 1ml/10ml
保存條件:
2-8℃避光保存,復檢期至少 1 年。
產品簡介:
3-氨基-9-乙基咔唑 (3-amino-9-ethylcarbazole,AEC) 是過氧化物酶 (Peroxidase) 的生色底物, 在過氧化物酶的催化下,過氧化氫氧化 AEC 形成穩定的紅色沉淀產物。該紅色產物不溶于水,但 溶于有機溶劑。該 AEC 底物顯色試劑盒加入了增強顯色試劑,敏感度大大提高。產品操作便捷, 顯色清晰,重復性好,適用于 HRP 系統的 IHC 和 Western Blot 實驗的酶促顯色。
使用說明:
1.工作液配制:
取 850ul 無菌雙蒸水,依次加入 50ul 溶液
A、50 ul 溶液
B、50ul 溶液
C、混合均勻,即配成 AEC 工作液。如需要更大體積工作液,可按相應比例放大。此溶液必須現用現配,配好后避光保存, 半小時內使用,過期后請將剩余的液體廢棄。
2.顯色:
1)蛋白質印跡膜顯色:將配制好的工作液滴加在印跡膜上(或將印跡膜浸入 AEC 工作液中), 顯色時間一般為 10-30min。顯色完畢后,將膜浸入蒸餾水中,終止反應。
2)組織切片染色:向組織切片上加入適量 AEC 工作液,確保能充分覆蓋樣品。室溫孵育 10-30 min,避免光照,直至顯色至預期深淺。可在顯微鏡下觀察控制顯色時間。顯色后用蒸餾水洗滌即 可終止顯色反應。
3)對于組織切片或細胞樣品,顯色反應終止后,可對其進行其他染料復染。對于膜,顯色反 應終止后,可以室溫晾干避光保存。
注意事項:
1. 由于 AEC 生成的顏色產物為脂溶性,因此用于 IHC 顯色后不適合梯度酒精脫水,二甲苯透明, 中性樹膠封片,須用水性封片劑封片。
2. 根據情況自行優化實驗條件,調整顯色時間,獲得最佳顯色效果。
3. AEC 有一定毒性,操作時請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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